请问一下,我跟亲戚三人共一套房本,我已婚社保满7还不能转户口。想拿回房票,我把我的份额赠予我妈,我妈非宁波籍,未在宁波交社保,可以吗?我妈在宁波未购房,外地有房。 是不是赠予五年后,再卖出也不用交20%?
您这边的房子赠予阿姨后,您打算购入哪里的房源呢,有看中的么?一手的考虑么,留个联系方式可好?
谢谢谢谢。也问了交易中心,受赠人不受限购政策限制,只要满五唯一即可免20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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